光源与照明专业(激光技术与应用方向)
2019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使学生具有良好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以及适应社会发展的综合素养;通过科学思维方式、实验研究方法的学习和训练,使学生掌握光源与照明专业激光技术与应用方向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熟练使用相关实验设备和分析仪器,具备解决相关工程技术与应用问题的能力,可以在精准医疗、新型显示、高端制造、先进材料等领域从事激光专业相关的工作。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工匠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高水平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毕业生应达到以下培养要求:
(一)素质结构
1. 思想道德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基本原理;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和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敬业爱岗,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艰苦奋斗,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 文化素质:具有较好的人文、艺术和社会科学等基础知识,正确运用汉语言和文字的表达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适应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能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
3. 专业素质:具有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和本专业所必需的工程技术基础及专业知识,掌握工程技术中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方法,具有工匠精神和创新意识。
4. 身心素质:身体健康,具有在胜利、成功、成就面前不骄不躁,在困难、挫折、失败面前不屈不挠的精神面貌。
(二)能力结构
1. 获取知识能力: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熟练地利用现代化信息渠道获取有用的知识;具有较好的社会交往能力,可比较流畅表达专业相关的工程技术及社会科学知识。
2. 应用知识能力:能将所学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应用于工程实践中;具有研究和解决激光相关领域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
3. 创新能力:了解本专业工程技术的最新发展动态及国内外研究现状,善于通过创造性思维解决工程技术问题。
4. 工具性知识:外语、计算机基础、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文献检索等知识。
5. 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文学、历史学、哲学,以及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思想品德修养、法律基础、健康教育、美学、心理学等。
6. 自然科学知识: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等。
7. 学科基础知识:工程图学、电路与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电磁场等。
8. 专业知识:激光原理与应用、工程光学、光谱技术、光电检测技术、计算物理基础、等离子体物理基础、材料物理基础等。
三、主干学科
光源与照明学科
四、核心知识领域
本方案的专业核心方向为激光技术与应用方向。
五、核心课程
(一)主干课程
高等数学B、线性代数、工程制图及CAD、大学物理、程序设计基础、电路原理、电磁场导论、量子力学导论、固体物理导论。
(二)特色课程
激光原理与应用、工程光学、计算物理基础、等离子体物理基础、材料物理基础。
(三)特色实践环节
高级项目研究、项目工作。
六、标准修业年限
四年
七、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
八、课程设置(见附表1至3)
九、毕业学分要求
附表1:本科教学课程模块
附表2:本科教学课程一览表
附表2:本科教学课程一览表(续表)
备注:
1. 大学物理含包含力学、热学、电磁学、光学、原子物理学等部分内容;
2. 学科专业选修课程(模块4)至少修满41学分;
3. 在模块4.1~4.12中合计选修不少于31学分,其中模块4有标注“(必选)”的课程为本专业方向必须选修的课程;
4. 课外研学学分替换规则见附表3;
5. 未尽事宜由学院讨论确定。
附表3:课外研学学分替换规则
备注:
1. 通过类别1所获得的替换学分,仅用于替换学科专业选修课程(模块4)的子模块4.16中的学分,替换学分总数不能超过10;
2. 通过类别2、类别3和类别4所获得的学分,仅用于替换学科专业选修课程(模块4)的子模块4.1~4.12中除主选方向以外各子模块的学分,替换学分总数不超过10;
3. 类别3与类别4中的奖励级别、作者排名顺序等所对应的系数,以及其它细则问题另行规定;
4. 已选修且获得过学分的课程不能被课外研学替换,被课外研学替换的课程也不能通过选修而重复获得学分;
5. 替换学分须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