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转入我学院修读的专业课程认定及补修方案安排公示如下。
一、 转入我院的学生,必须根据我院各专业的本科培养方案要求修读所有课程。所有未修读和已修读但未拿到学分的必修课程,都需要根据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进行补修。
二、 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大一所修读课程,可根据课程内容与新专业匹配度,认定为新专业培养方案中的相关课程或相关课程体系学分。课程认定时基本原则有以下四种:
1、课程号相同的课程,予以直接认定,无需系统申请。
2、有难度梯度的课程。统一认定的基本标准如下:高学分的课程直接认定成同等学分或者低学分的课程。低学分的课程认定成高学分课程时,需补修相应学分差额的专业选修课程;如学院认为不能认定,学生需要重新修读培养方案内要求的课程。
3、对于不能认定为新专业培养方案内课程且需认定为新专业扩展通识课的,需要认定属于扩展通识课的哪种类别,应本着“学生在校期间,以各种形式认定扩展通识课的总学分不得超过扩展通识课总学分要求的一半”原则,严格按照附件表格指引中的扩展通识课类别类进行认定,学生认定时注意结合新专业培养方案要求进行。
4、扩展通识课为全校统一课程,转专业后会自动纳入新专业培养方案的扩展通识课中,无需单独认定。
三、 不同专业的课程认定具体方案,请参考下面的附件。
四、如有疑问,请与刘老师联系,邮箱:liuchuchu@sztu.edu.cn。
附件:工程物理学院2023级转专业课程修读指引
工程物理学院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