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研究生院通知】:各学院:请将以下内容尽快通知给本院:
刚收到深圳大学研招办关于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口头通知,有关招收博士生的政策如下:
1.考生符合以下条件: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招生方式只能统一考试,初试考试科目为英语和两门专业课(命题按国家机密级管理)。考试时间为2020年4月。
面向港澳台招收博士生有两点区别:1.不占指标;2.所有博导都可以招生,且无名额限制。但根据以往经验,鲜有考生报名,而且还要统考,招生难度及工作量很大。今年形势要求特别严格。
有意开展面向港澳台招收博士的学院请于【今天11月26日下班前】来函给研究生院,填写以下文档:说明有意报考的目标生源情况(考生姓名,港澳台身份证信息等)并附上两门专业课科目名称及考试大纲,专业目录方向及导师。